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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近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这是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通知以及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之前发布的价格调整通知而进行的。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实现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根据新的价格政策,普通居民用户的用气价格在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的部分,价格为2.99元;年用气量在300至960立方米的部分,价格为3.59元;年用气量在96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4.49元。对于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1100立方米以下的部分,价格为2.99元;年用气量在11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3.59元。
此外,新的价格政策还针对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及五保户的居民家庭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这一价格政策的实施将从2023年11月20日开始,在此之前购买的天然气量不会受到价格调整的影响。各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做好宣传解释、抄表计量和用户服务等工作,确保气价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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